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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22〕79号

        时间: 2022-11-04 06:19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1031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中国气象局推进大城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气发〔2021〕106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全面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生产生活、数字化治理、重大活动等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极端灾害性天气捕捉能力明显增强,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8%以上,气象预报精细到镇(街道),预警服务信息精细到城乡社区网格,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平均提前45分钟以上、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平均水平提升5%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平均在90分以上。在构建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防灾应急联动机制、智慧气象赋能城市数字化治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表率示范作用更加彰显。到2035年,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内涵和水平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职责。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气象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建立与市级气象部门对接联动和保障支持机制,提升气象均衡保障服务能力。(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与应急、水务、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会商判,因地制宜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公众指引,提升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成效。建立基于台风、暴雨等重大气象灾害高等级预警信号的停课、停工、停业等共同判机制,完善临灾前重点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机制。健全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和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机制。(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落实《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2〕32号)要求,制定预警信息分级发布规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媒体发布体系,畅通手机短信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面向特定影响区域特定人群的气象灾害预警靶向发布机制,通过城乡社区网格、通信运营商等多种渠道,实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广电总台、电信苏州分公司、移动苏州分公司、联通苏州分公司、市气象局、通管办、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23号)要求,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作业点位、作业队伍、作业指挥系统、弹药安全存储等能力建设,有效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农业抗旱减灾、水源涵养、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细气象服务融入生产生活

        5深化“气象+”赋能生产发展。推动气象服务融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深化“气象+供电”“气象+供水”等服务。文广旅、气象、旅游景区联合开展高空及水上游乐等气象高敏感项目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加强乡村振兴气象服务,农业农村、气象、保险等部门在吴中区、相城区等地探索建立智慧农业气象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开展分区域、分作物、分时段、分灾种的农业生产精细化气象服务,做优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和“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苏州水务集团、苏州供电公司、市气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相关保险公司、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围绕防灾减灾、旅游、健康、交通、重大活动等重点领域公众需求,探索面向公众的个性化、场景化、直观形象的公众气象服务产品,打造“有温度”的苏式气象服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深化“苏周到”气象产品服务,融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推送功能,为公众防灾避险和出行安全提供服务。深化“君到苏州”旅游气象产品服务,开展旅游花期预报和气象荐游。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气象高敏感疾病研究,探索开展健康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深化“气象随行”电台直播服务。优化“苏州气象”两微一端服务。建立重大活动气象服务流程规范,提升重大活动、重大赛事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健全气象科普与预报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气象科普教育,持续开展气象科普“五进”活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市大数据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电总台、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生态绿色发展气象支撑。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气象保障行动,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区域气象会商、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为生态绿色发展提供气象支撑。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深化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的气象特征分析和预报研究,探索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及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的定量化评估。发展高分辨率卫星遥感产品应用技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藻类精细化监测评估和共享应用。服务“双碳”战略,对接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江苏分中心,加强温室气体监测与评估。聚焦苏州江南水乡风貌、古城风貌保护,探索开展基于高分辨率卫星遥感产品应用的水系、古城和植被年际变迁评估。开展生态气候监测评价与影响评估,为气候资源评估、城市通风廊道规划和产业布局等提供气候服务。(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姑苏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智慧气象赋能数字化治理

        8智慧气象赋能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智慧气象融入“城市大脑”,研发城市数字化治理气象保障系统和“气象插件”,精细化、智能化气象服务产品以“插件式”“图层式”嵌入城市数字化治理指挥体系,为苏州数字政府“一网统管”提供气象场景化服务。对接“一网通办”,推进相关气象审批事项跨县域“不见面”办理,提升气象“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的能力。(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智慧气象赋能高影响行业智慧管理。依托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摸清易积涝点、易滑坡塌陷点、重点易损承灾体等风险源底数,建立防灾应急、防汛防台、交通等高影响行业气象致灾阈值指标。聚焦高影响天气对城市安全运行的影响,研发城市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气象场景以“插件式”分别融入应急、防汛、交通等指挥系统,实现气象服务产品定量化分析、实时监测预警和数字化展示,提升为防灾应急、防汛防台、交通等高影响行业服务的水平。(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赋能安全发展。立足数字化转型,完善防雷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深化“苏雷码”在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提高基层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数据共享共用、监管高效规范,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助推城市安全发展。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市、县级市(区)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将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保障服务科技支撑

        11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落实《江苏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苏政办发〔2021〕52号),完善气象综合观测网,推进苏州市级和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及吴江区的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组网,在吴中区、相城区同步建设雷达气象应用节点,发展以天气雷达系统为核心的多系统协同观测业务。在太湖、长江、地铁出入口及各场段出入段线、地铁高架区段、下穿隧道、涵洞、高架桥面等风险隐患点增补自动气象观测站点,逐步发展社区自动气象观测网。加强气象与公安、城管、交通、水务、应急等部门公共视频数据共享,探索基于高清实景监测快速判识低能见度、雨雪、道路结冰等的人工智能分析技术,拓展气象泛在感知网。(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高气象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暴雨、强对流等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研发智能监测预警服务平台,提升分区、分时段短临预报预警能力。研发精细化智能网格气象预报系统和产品加工系统,构建覆盖气象实况、短时临近到短中期的无缝隙、精细化基础预报产品体系。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风险预警,强化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提升预警准确率,延长预警时效。(市气象局负责)

        13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气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气象核心业务备份能力建设,推进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在气象业务领域中的应用。依托政务云等基础平台,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综合探测信息系统和“云+端”气象数据集约化业务,为数据共享交换和气象预报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保障。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完善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智慧气象服务数字政府等气象关键技术研发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加大气象科技项目支持力度。聚焦数字化治理和行业应用,加强气象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科技创新协作。加快培养较高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气象高层次人才,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重点领域的气象科技带头人。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苏州市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纳入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人才工程及苏州市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培养高素质气象科技人才队伍,打造气象人才高地、争创发展优势。(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各项机制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强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和资金等保障。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联合推进、创新发展和督查考核,重点针对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建立、项目建设、服务融入和技术支撑等,协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要切实加大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

        附件:苏州市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苏州市推进气象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名称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职责。

        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

        市委政法委、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应急局

        建立和完善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气象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建立与市级气象部门对接联动和保障支持机制。

        姑苏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2

        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

        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响应机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公众指引。建立基于台风、暴雨等高等级预警信号的停课、停工、停业等共同研判机制,完善临灾前重点区域人员转移避险机制。

        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健全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和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机制。

        市气象局

        3

        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制定预警信息分级发布规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媒体发布体系,畅通手机短信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靶向发布机制,实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

        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文广旅局、市通管办

        市广电总台、电信苏州分公司、移动苏州分公司、联通苏州分公司,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4

        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作业点位、作业队伍、作业指挥系统、弹药安全存储等能力建设,有效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农业抗旱减灾、水源涵养、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

        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精细气象服务融入生产生活

        5

        深化“气象+”赋能生产发展

        推动气象服务融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深化“气象+供电”、“气象+供水”等服务。

        市住建局、苏州供电公司、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苏州水务集团

        开展气象高敏感游乐项目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

        相关旅游景区

        加强乡村振兴气象服务,在吴中区、相城区等地探索建立智慧农业气象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开展分区域、分作物、分时段、分灾种的农业生产精细化气象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

        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

        做优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和“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

        市财政局、市气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保险公司

        6

        优化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深化“苏周到”气象产品服务。

        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

        深化“君到苏州”旅游气象产品服务。

        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

        开展气象高敏感疾病研究,探索开展健康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

        深化“气象随行”电台直播服务。

        市广电总台、市气象局

        优化“苏州气象”两微一端服务。建立重大活动的气象服务流程规范。持续开展气象科普“五进”活动。

        市气象局

        7

        强化生态绿色发展气象支撑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气象保障行动,强化区域气象会商、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

        市气象局

        深化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的气象特征分析和预报研究,探索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及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的定量化评估。

        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发展高分辨率卫星遥感产品应用技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藻类精细化监测评估和共享应用。

        市气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加强温室气体监测与评估。

        市气象局

        探索开展水系、古城和植被年际变迁评估。开展城市生态气候监测评价与影响评估。

        市气象局

        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姑苏区政府

        (三)智慧气象赋能数字化治理

        8

        智慧气象赋能数字政府建设

        推进智慧气象融入“城市大脑”,研发城市数字化治理气象保障系统和“气象插件”,嵌入城市数字化治理指挥体系,为“一网统管”提供气象场景化服务。

        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

        市应急局

        对接“一网通办”,推进相关气象审批事项跨县域“不见面”办理,提升气象“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的能力。

        市气象局

        市行政审批局

        9

        智慧气象赋能高影响行业智慧管理

        依托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摸清易积涝点、易滑坡塌陷点、重点易损承灾体等风险源底数,建立防灾应急、防汛防台、交通等高影响行业气象致灾阈值指标。

        市应急局、市气象局

        市水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研发城市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气象场景分别融入应急、防汛、交通等指挥系统。

        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

        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10

        防雷安全数字化监管赋能安全发展

        完善防雷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深化“苏雷码”在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将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委(信用办),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住建局

        (四)强化气象保障服务科技支撑

        11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推进苏州市级和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及吴江区的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组网,在吴中区、相城区同步建设雷达气象应用节点。

        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在太湖、长江、地铁出入口及各场段出入段线、地铁高架区段、下穿隧道、涵洞、高架桥面等增补自动气象观测站点,逐步发展社区自动气象观测网。

        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苏州轨道交通集团

        加强气象与公安、城管、交通、水务、应急等部门公共视频数据共享,探索基于高清实景监测快速判识低能见度、雨雪、道路结冰等的人工智能分析技术。

        市气象局,各县级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

        12

        提高气象预报预警能力

        加强暴雨、强对流等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研发智能监测预警服务平台。研发精细化智能网格气象预报系统和产品加工系统,构建基础预报产品体系。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风险预警。

        市气象局

        13

        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气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气象核心业务备份能力建设,推进新技术在气象业务领域中的应用。构建综合探测信息系统和“云+端”气象数据集约化业务。完善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

        市气象局

        14

        提高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

        将相关气象关键技术研发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加大气象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气象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行业部门的科技创新协作。

        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加快培养较高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气象高层次人才,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重点领域的气象科技带头人。

        市气象局

        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苏州市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纳入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人才工程及苏州市各类人才培养项目,打造气象人才高地、争创发展优势。

        市人社局、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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