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

        常务会议纪要〔2023〕1号

        时间: 2023-01-06 16:08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2022年12月15日上午,吴庆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积极争取2022年度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获评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苏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全市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八个一”推进情况、2023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审议《苏州市培育发展光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苏州市会计审计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苏州市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审议修订《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审议废止《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会议议定以下意见:

        一、听取关于积极争取2022年度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获评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争取2022年度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获评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始于2016年,持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省政府自2017年开展督查激励工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多项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获得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激励。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发掘特色亮点,做好工作梳理总结,争取更多工作列入国务院和省政府督查激励。

        (三)下一步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把准争取激励“方向盘”,结合苏州实际,聚焦努力方向,针对激励措施制定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要优化争取激励“路线图”,注重国家和省督查激励的协同推进,做大基数、拉长长板;要增强争取激励“驱动力”,把改革创新作为工作的助推剂,进一步激发创新动能;要跑出争取激励“加速度”,紧盯拟争取督查激励事项,扎实做好项目推进,着力提炼出更多具有苏州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

        二、听取苏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的汇报。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对项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编排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各方协同,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发扬民主、规范程序,紧扣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了“群众有需求”“体现普惠性”“当年见成效”“财力可承受”的特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抓紧细化完善具体项目内容,确保项目切实可行。实事项目由市人代会票决选定后,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抓紧时间分解落实,定期向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度,及时提出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稳步推进。

        三、审议《苏州市培育发展光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培育发展光子产业创新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由市工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近年来,苏州围绕光子产业发展,聚焦光制造、光通信、光传感、光医学、光显示等产业领域,初步形成了从光子生产、传输到应用的产业链条,已具备产业快速发展的基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体统筹、区域聚焦、错位布局、协作联动”的思路,抢抓发展机遇,集聚优质资源,增强创新水平,全力建设光子产业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光子技术原始创新策源地,构筑全球光子产业集聚地。市工信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四、审议《苏州市会计审计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会计审计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会计审议评估计划》)。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出台《会计审议评估计划》,是推动我市会计审计评估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审计评估专业服务行业,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着力培育壮大专业机构、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拓展行业服务领域、优化行业执业环境、推动区域板块联动、提升行业管理服务,不断推进会计审计评估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

        五、审议《苏州市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推动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是服务构建我市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消费市场国际化品质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高点定位,主动对标借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经验做法,重点抓好地标型商业载体招引、优质消费品进口、首店首发经济和夜间经济等关键领域;要充分发挥我市在产业、文旅、生态等方面优势,着力培育打造更多消费增长点,合力构建更加舒心、更具吸引力的消费环境。

        六、审议修订《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原则同意修订《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提请发文。

        (二)修订《若干政策》,是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巩固苏州开放型经济发展优势,全面提升苏州商贸业发展能级,更好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项部门要加强对修订内容的解读宣传,最大程度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扶持面,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七、审议《苏州市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原则同意《苏州市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物流产业串联起了生产端、流通端和消费端,深度嵌入产业链和供应链,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进一步优化整合物流资源,研究探讨不同功能的物流载体布点,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物流载体。各地要注重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功能作用,借鉴国内发达城市的运作经验,增强现代物流发展的吸引力,形成政府、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八、听取全市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全市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的汇报。原则同意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会议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绝不允许因为电力供应问题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拖后腿”,绝不允许出现“大面积拉闸限电”现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的电力能源保障。

        (三)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油电煤气运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向上沟通汇报,抓好能源资源协调、负荷管理组织,电力生产安全监督工作;要优化电力配置方案,对涉及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关键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强化“点对点”服务、确保基本民生用电不受影响;要做好企业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保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用电生产整体协同,坚持有保有限,用好工业企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平台。各地要细化落实属地责任,不断优化完善需求侧保供方案。

        九、听取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八个一”推进情况的汇报

        (一)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八个一”推进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的建议。

        (二)今年以来,由市领导分别牵头对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逐个系统谋划、高位部署推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阶段,各细分领域牵头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在牵头市领导的指导下,对照时序进度,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推动各细分领域不断提升竞争力。

        (三)各地要在各细分领域牵头部门的统筹安排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科技招商,大力引进优质科创企业、载体、人才,加大金融信贷、土地、信息服务等方面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创新联合体作用,聚合创新协同要素,构建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四链”良性互动和高水平循环,激发科技创新的澎湃动能;要进一步加快新兴服务业重点细分领域培育,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提供重要支撑。

        十、听取2023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

        (一)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由市财政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二)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了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更多的用于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紧要处。

        (三)各地各部门要把握财政经济运行趋势,继续做好财源税源分析工作,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跟踪管理,拓展新兴产业税源;要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统筹使用力度,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要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退税减税等政策分析判,继续抓好各类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十一、审议修订《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

        原则同意修订《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十二、审议废止《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一)原则同意废止《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由市发改委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中,市发改委要继续牵头做好省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将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法依规将信用建设融入行业监管、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工作中,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出席:吴庆文 顾海东 唐晓东 周达清 施嘉泓 晶 

        列席: 范建青 金晓虎  顾红辉

        市委宣传部刘纯 市委网信办陈雪嵘 市发改委虞伟 市教育局华意刚 市科技局顾万勇 市工信局万资平 市公安局黄戟 市民政局陈正峰 市司法局王侃 市财政局刘小玫 市人社局朱正 市资源规划局莫栋升生态环境局金春林 市住建局王晓东 市园林绿化局曹光树 市城管局阎鸿泰 市交通局焦亚飞 市水陈习庆 市农业农村局宁春生 市商务局徐联全张飞 市文广旅局韩卫兵 市卫生健康委章鸣林应急局张学文 市审计局沈璐 市国资委陈春明 市政府研究室陈震欧 市行政审批局江帆 市市场监管局钱斌 市体育局阙明清 市统计局吴蔚 市医保局施燕萍 市粮食和储备局江皓 市人防办陆继军 市金融监管局孙晓江 团市委方芳 市妇联王燕红 市残联胡岚 轨道交通集团陆文学 港航集团陈建斌 市税务局马斌 苏州海关程维勇 苏州供电公司龚逊东 市邮政管理局徐向阳 市气象局祁杰 人行苏州中支郑文苏州银保监分局林键 张家港市张庆 常熟市韩华溢 太仓市祝真旭 昆山市秦微晰 吴江区钱宇 吴中区李烨 相城区顾敏 姑苏区陆文明 苏州工业园区卢渊 虎丘区何宁 太仓港口孙达成

        市委组织部的代表

        记录:栗涛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313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