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地标型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苏州市地标型企业(制造业)评价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对地标型企业进行优先扶持的意见的通知》《转发关于扶持大企业集团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5日在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苏州市工信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按照规定程序推进《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地标型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苏州市地标型企业(制造业)评价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对地标型企业进行优先扶持的意见的通知》《转发关于扶持大企业集团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废止工作。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6日